102年1月1日將實施之新專利規費 智慧財產局經檢討現行專利規費,基於使用者付費和為建立合理收費機制,已研訂調整部分專利規費和增訂相關申請費。修正後之專利規費將配合新專利法自102年1月1日施行。茲整理修正要點如下: (閱讀全文…) Read More
修法後之發明或新型專利說明書 按申請人申請專利時必須將申請專利之技術內容記載於說明書,惟對於專利說明書之記載內容和格式等,各國以往皆有不同要求。然而隨著全球化趨勢和各國專利制度之調和,美國、日本和歐洲之三邊專利局於2007年11月達成協議推行共同申請格式 (Common Application Format, (閱讀全文…) Read More
修法後之專利領證和年費 按我國現行專利法,核準審定書送達後三個月內需繳納證書費和第一年年費始予公告並發給專利證書,第二年及以後之專利年費皆需每年於屆期前繳納。將於102年1月1日施行之新修正專利法,對於專利申請案核準後請領證書和後續年費之逾期繳納費等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閱讀全文…) Read More
新修正專利法將於102年1月1日施行 智慧財產權在現今知識經濟全球化之時代為提升企業和國家之重要競爭力,而我國現行專利法為92年2月6日修正公布並於93年7月1日施行迄今多年,為因應產業環境變遷和科技高度發展,智慧財產局前於95年陸續研擬各項專利修正議題和召開多場公聽會,專利法修正案最後於100年 (閱讀全文…) Read More
2012年7月1日臺灣新商標法實施帶來之商標實務變更 現行臺灣商標法之基本架構係2003年5月28日修正公布並自2003年11月28日起實施,其後商標法雖有二次小修正,惟基本架構均未變更。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及世界潮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歷經數年,經過多次公聽會研討、修擬,對整個商標法重新大幅修改,新商標法案自原94條修成 (閱讀全文…) Read More
臺日專利PPH試行計劃 為加速發明專利案件之審查,智慧財產局TIPO和日本專利特許廰JPO於2012年5月1日起實施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簡稱PPH)試行計劃,預計試辦二年,試辦期滿後再評估是否繼續推行此計劃。以下為向TIPO提出PPH申請之臺灣專利申請案之適格要件和 (閱讀全文…)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