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與日本間自2012年5月起所實施臺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試行計劃2年,截至本年4月底屆滿,因成果良好,經(jīng)臺日雙方同意自2014年5月1日起再延長3年並修正為增強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MOTTAINAI)試行計劃,適用範圍更為廣泛,不限於僅第一申請局的審查結果才能向後申請局提出PPH申請。亦即申請人於PPH簽定之任一局先有審查結果即可據(jù)此向另一局提出PPH審查。例如臺灣人在臺申請專利後向日本申請同一發(fā)明,若日本JPO先發(fā)出審查結果,申請人即可持之向臺灣TIPO申請PPH審查。此一PPH Mottainai計劃比一般PPH對申請人更為有利。
又此延展的臺日PPH Mottainai將有效至2017年4月30日,屆時仍依情況可予延展。
又臺日PPH計劃自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止,臺灣智慧財產(chǎn)局(TIPO)共計受理817件申請,其中2012年外國申請人的PPH案共208件;2013年臺灣申請人4件,外國申請人489件。臺日PPH案中,TIPO平均首次OA發(fā)行為53.1日,而平均審結期間108日。因此PPH對日本申請人來臺申請案而言極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