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月1日將實施之專利年費收費表如下列所示。
備註:
- 以上專利年費收費表不包含本所代理繳納年費之代辦費。
- 專利年費逾期付款之寬限期為繳費期限屆滿後一年半 (18個月) 內,如繳費期限屆滿第1個月內加繳20%罰金;繳費期限屆滿第2個月、第3個月、第4個月、第5~6個月等須分別加繳40%、60%、80、100%之罰金。若延遲至繳費期限屆滿第7~18個月內,則須加繳200%(2倍)之罰金。
-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專利年費,第1年至第3年每年減免800元;第4年至第6年每年減免1200元。以上得減免專利年費之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逾期之罰金,可以減免後之年費再依上述第2項之規則繳納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