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商標制度簡介
- 所需文件
- 商標圖樣10份
- 委任書
- 優先權證明文件
- 所需資訊
- 申請人名稱、地址及代表人
- 優先權國家、日期及號數
- 國際分類
- 商品 / 服務
- 商標種類
- 商標(包含服務標章)
- 團體商標
- 證明標章
- 可註冊之非傳統商標
- 立體商標
- 顏色商標
- 不得註冊之商標—聲音商標及氣味商標
- 類別—尼斯國際分類第9版
- 審查時間—約1年
- 註冊後異議制—公告日起30日內
- 無效審判之期限—原則上註冊日起五年內
- 不使用廢止之基準—連續三年未使用
- 商標權期間—10年
- 不聲明專用制度—無
- 同意書制度—無
- 授權/再授權/移轉登記—有
- 商標標示之義務—無
- 延展申請—商標權屆滿前一年內(寬限期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