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钱包有哪些

臺灣商標申請規費預定自2011年2月1日起調整

臺灣商標申請規費預定自2011年2月1日起調整 1

經濟部於本年11月10日公告,對自2011年2月1日起之商標申請案,預定其商標申請規費(國際分類第1~34類)在20項以上之申請案,每增加一個商品加收規費NT$200-。又對於以電子方式申請商標註冊者每件減收公費NT$300-;又如指定商品/服務完全與電子申請系統之參考名稱相同者,每類可再減收NT$300-。另外針對延展案件如在核準延展註冊前撤回者亦可申請退返公費NT$4000-。其詳細如下:

修正前(2011/1/31前)公費修正後(2011/2/1以後)公費
商標申請規費商品數
1~20個 NTD3000-
21~60個 NTD5000-
60個以上 NTD9000-
服務數一律 NTD3000-
第1~34類第35類第36~45類
商品數(每類)
20個以下NTD3000
20個以上每個商品加收NTD200
零售服務5個以下NTD3000
每加1個服務加收NTD500
服務(每類)
NTD3000
延展註冊之撤回準予撤回,退返公費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