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智慧財產局(簡稱TIPO)公布了2020年臺灣發明案件審理速度,臺灣發明專利初審案「平均首次OA通知期間」為8.7個月,「平均審結期間」為13.9個月,大致維持近4年來的水準。另一方面,新型專利審查的平均審結期間為2.2個月,設計專利初審案平均首次通知期間為6.2個月,平均審結期間為7.4個月,也都大致維持穩定的趨勢。
在此,我們針對發明專利的「平均首次OA通知期間」和「平均審結期間」,列表比較近8年來臺灣TIPO與日本特許庁(簡稱JPO)的審案效率,可以發現,TIPO與JPO的發明專利案件的審理速度(見下表),逐漸有並駕齊驅的趨勢。
發明專利平均首次OA通知期間(月)
申請時間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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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 37.8 | 28.5 | 21.2 | 17.7 | 12 | 8.8 | 8.7 | 8.4 | 8.7 |
日本 | 20.1 | 14.1 | 9.6 | 9.5 | 9.5 | 9.3 | 9.3 | 9.3 | – |
資料來源 : 臺灣TIPO年報、日本JPO特許行政年次報告書
按:
「平均首次OA通知期間」:係指提出實體審查申請,至第一次發文之平均處理時間。
「平均審結期間」:係指提出實體審查申請,至發出審定書之平均處理時間。
發明專利平均審結期間(月)
申請時間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臺灣 | 45.1 | 38.1 | 29.7 | 26 | 19.8 | 15.5 | 14 | 13.6 | 13.9 |
日本 | 15.8 | 12.6 | 12.4 | 12.5 | 13.1 | 12.6 | 12.4 | 12.5 | – |
資料來源 : 臺灣TIPO年報、日本JPO特許行政年次報告書
歸根究底,近年TIPO的發明專利案件的審理速度之所以如此進步神速,除了實施電子化作業外,並且積極的推動「清理專利積案計畫」,補充審查人力,推行「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AEP)、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等等,以多管齊下的方式持續改進,方能有如今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