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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金融科技專利申請概況

臺灣金融科技專利申請概況 3

隨著資訊軟體技術的進步和市場經濟的活絡,金融科技相關產業對於專利的申請和布局越來越重視。現今金融業務已不再侷限於傳統的銀行借貸、證劵期貨和保險,而是利用創新技術擴展至雲端系統和物聯網等交易行動平臺,最近較引人注目的是原主要應用於虛擬貨幣的區塊鏈技術被探討如何藉由專利權來保護。目前國際金融科技專利以支付應用占約七成,其申請量呈現逐年遞增現象,而申請人主要為網路廠商、電子等科技公司,但近年來金融機構的申請量也有增加趨勢。

按照國際專利分類(IPC),金融科技主要分為支付架構、商業和金融保險三大類。依智慧財產局的統計,我國以往的金融科技專利分布大致為商業類占65%、支付架構占20%、金融保險占15%。由於國際趨勢及政府鼓勵金融科技發展,近年來我國在支付架構及金融保險的專利申請比例有增加趨勢,尤其到2016年我國金融保險專利的申請件數突增三倍(參見下表),金融科技專利分布與前幾年相較,商業類占比已降低為50%,支付架構及金融保險占比分別提高為23%及27%。我國在2017年金融保險專利的申請件數更是超過商業類和支付架構的申請件數,金融保險專利的總申請量也遠超過往年。以下為近年我國金融科技專利相關統計資料。

2012至2017年的金融科技專利申請件數

三大類別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商業418416416402380440
支付架構118106149140177318
金融保險68556268200456

2012/1/1至2017/4/30我國金融科技專利的前15大申請人與申請件數

No.申請人發明新型
1阿里巴巴集團服務有限公司1360
2樂天股份有限公司1030
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646
4南臺科技大學409
5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19
6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1623
7英特爾公司340
8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20
9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263
10蘋果公司270
11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18
12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17
13微軟技術授權有限責任公司230
14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157
15雅虎股份有限公司220

2012/1/1至2017/4/30我國金融科技專利的申請型態和申請人與申請件數

三大類別發明新型
申請人我國申請人外國申請人我國申請人外國申請人
商業9574964097
支付架構2972251827
金融保險269361640

以上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

依據智慧財產局的2017年全年統計件數,我國金融科技專利申請的前15大申請人為:阿里巴巴集團有限公司(發明84件,位居榜首)、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明22件/新型35件,排名第二)、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發明23件/新型17件,排名第三),以及中信銀(發明11件/新型29件)、彰銀(發明4件/新型21件)、土銀(發明1件/新型24件)、臺銀(發明10件/新型12件)、華南(發明4件/新型16件)、合作金庫(發明4件/新型12件)、臺企銀(發明7件/新型7件)、遠東(發明4件/新型10件)等我國八家銀行,而非銀行業者則有國泰人壽(發明9件/新型22件)、臺灣行動支付(發明11件/新型12件)、南山人壽(發明1件/新型16件)、中國銀聯(發明15件)共四位申請人。

依上所述,我國申請人在三大類中的金融保險專利申請量比外國申請人較高,而外國申請人來臺灣申請的金融科技專利主要為商業和支付架構的發明專利。就整體而言,我國申請人在金融科技專利當中的新型專利案有偏高情形,且一案兩請案件約占發明申請案的70%。雖然申請人同時申請發明與新型專利,可於發明案實體審查之前或未核準前,先行取得新型專利保護,但由於新型專利為形式審查,保護較發明專利不足,所以申請人應著重於研發技術層次較高的金融科技相關發明,以加強企業競爭力。此外,申請人在申請金融科技專利時應注意說明書需充分揭露技術特徵,以免請求標的不明確而不適格。例如電腦軟體需與硬體裝置合併申請專利,並達到整體系統的技術功效,而非僅簡單的利用電腦軟硬體作單純的變更和併湊。依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必須為利用自然法則之創新技術,並達到不可預期的效果,非屬熟知該技術者所能輕易完成,且必須為可反覆性和實施性,如此才能準予專利。

臺灣金融科技專利申請概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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