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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日專利審查加強合作簽署備忘錄

臺日專利審查加強合作簽署備忘錄 1

近日臺灣與日本在東京舉行經貿會議,雙方於10月30日會議閉幕當天簽署相互合作備忘錄,包括專利、環境保護及進出口有機食品,其中「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及「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說明如下

臺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臺灣與日本自2012年5月1日啟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簡稱PPH)試行計畫。智慧財產局與日本特許廳曾於2014年延長計劃期間,並將原一般型PPH改為增強型PPH MOTTAINAI,對於相同發明於臺灣或日本之其中一方經審查核準後,申請人即可依據該核準案的資料向另一方申請加速審查。隨後雙方又於2017年將此項試行計劃的期間再延長三年。依據智慧財產局對於PPH審查速度的最新資料顯示,PPH案件的平均首次通知期間為1.21個月及平均審結期間為3.77個月。按外國申請人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的專利案,無論是專利新申請案或PPH申請案,皆以日本申請人的案件數量居冠。日本申請人於2018年向臺灣申請專利共14,169件,而截至2019年9月底的PPH案共3,426件。由於臺日PPH計劃實施成效優異,原試行計劃屆滿後,將自2020年5月1日起改為永久合作計劃。

臺日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

專利申請如主張國際優先權,申請人必須檢附由外國專利局證明受理之文件。基本上,優先權證明文件應為正本,惟其若經該外國專利局與智慧財產局已為電子交換者,則視為申請人已提出。對此臺灣與日本雖於2013年簽署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備忘錄,惟限於發明專利和新型專利,尚未包括設計專利。為使此電子交換機制更為完整,智慧財產局與日本特許廳預定於2021年4月也將設計專利納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系統。如此而來,可簡化申請程序,符合專利要件的設計專利也可早日取得專利保護。

臺日專利審查加強合作簽署備忘錄 2
臺日專利審查加強合作簽署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