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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脫歐後對毆盟原指定英國商標及設計案的變動

英國脫歐後對毆盟原指定英國商標及設計案的變動 1

英國於2020年1月自行宣布脫歐(英文簡稱BREXIT),經過一年的過渡期間即將屆滿,英國政府未向歐盟(European Union,簡稱EU)申請該過渡期間的展期,因此自2021年1月1日起英國脫離歐盟正式生效。

從英國脫離歐盟之後,英國事務所的代理人將不能受任代理向歐盟智慧財產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簡稱EUIPO)提出商標申請案(European Union Trade Marks,簡稱EUTM)或設計申請案(Community Designs,簡稱CD)。但因歐洲專利制度與歐盟無關,英國代理人仍可代理向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簡稱EPO)提出專利申請。亦即,英國脫歐後,申請人向歐洲申請專利不受影響,仍可委託英國代理人,但向歐洲申請商標或設計,則必須委託英國以外的歐洲代理人。參見下列簡表:

代理人向歐洲申請向英國申請
專利設計商標專利設計商標
英國代理人OXXOOO
歐洲代理人OOOXXX

自2021年1月1日起歐洲商標或歐洲共同體設計皆只能保護於德法等27國。對於未被包含於歐盟之國家為英國、瑞士、挪威和冰島,申請人必須各別申請專利或商標以取得保護。

對於2020年12月31日前在歐盟申請時指定英國並已取得註冊的歐洲商標或歐洲共同體設計,英國會自動將其轉換為英國註冊而發給英國註冊號數(不另發註冊證)。此部分申請人可以向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查詢是否已登入註冊系統。應注意的是,此等自動改為英國商標或設計的註冊案件,如在2021年1月1日以後需辦理延展,申請人應主動向英國提出延展申請。

對於2020年12月31日前在歐盟申請時指定英國,但仍在審查尚未取得註冊的商標或設計申請案,申請人必須在2021年1月1日後的9個月內,向英國辦理轉換為英國商標申請案或英國設計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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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脫歐後對毆盟原指定英國商標及設計案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