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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費用自2018年1月16日起調漲

美國專利費用自2018年1月16日起調漲 1

美國專利商標局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簡稱USPTO) 已公告自2018年1月16日起調整專利申請的相關費用。此次美國專利調整費用歷時約兩年,從2015年提案、2016年公共諮詢、2017年年初修訂,到同年11月14日公告確定最後修訂費用,並自2018年1月16日起實施。 按美國專利包括三大類型:1) Utility Patent – 相當於大部分國家的發明專利(或稱為實用專利)、2) Design Patent – 設計專利,及3) Plant Patent – 植物專利,且將申請人分成大個體(large entity,需繳100%標準規費,通常為較大企業或機構適用)、小個體(small entity,50%標準規費,適用於個人、500人以下之公司,或非營利組織及學校和研究機構)及微個體(micro entity,25%標準規費,為2013年3月19日起實施者,需符合小個體資格並加上申請人名義少於四件美國專利案及申請人收入費用的限制)。

整體而言,發明專利(Utility Patent)之申請費用(基本費、檢索費及審查費)調漲未超過10 %,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之申請費用(基本費、檢索費及審查費)調漲26%,其他諸如收到最終核駁後之各次請求繼續審查費用(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簡稱RCE)也略有調漲,而調漲較多者為專利訴訟相關費用,至於專利年費(maintenance fees)此次未作調整(設計專利和植物專利皆無需繳納年費)。以下為美國發明及設計專利之重要申請項目的標準規費,申請人如符合小個體或微個體之資格,可依個體資格來分別繳付標準規費之50%或25%。

發明專利(Utility Patent)
申請項目調整前標準規費(美元)調整後標準規費(美元)
基本費280300
檢索費600660
審查費720760
超項費
獨立請求項3項以上,每項420460
請求項20項以上,每項80100
多項附屬項780820
核準後領證9601000
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
申請項目調整前標準規費(美元)調整後標準規費(美元)
基本費180200
檢索費120160
審查費460600
核準後領證560700

此外,美國專利制度規定申請人有義務對於其已知的任何先前技術提交資訊揭露聲明書(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簡稱IDS,如違反規定未提出,可能導致已準專利之無效),若申請人在超出規定時間點(例如專利申請後三個月內、第一次審查意見前,或對應外國案發出引證案之審查報告後三個月內)提交IDS,則需同時繳付IDS費用,其標準費用也由180美元調漲為240美元。另外,此次費用調整也特別針對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基因序列表,如300至800MB,加收之標準費用為1000美元,如800MB以上,則加收標準費用10000美元。

如上所述,美國發明專利之專利年費並未調整,目前仍依2013年3月19年修正公告之費用,請參見下表。專利保護期間為自專利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20年,申請人取得專利後需依如下三次年度,在各年度到期前的六個月內來繳納年費。

大個體(美元)小個體(美元)微個體(美元)
第3.5年1600800400
第7.5年36001800900
第11.5年740037001850

如申請人未能於各次年度的期限前繳納年費,可在該期限後的六個月內繳納年費並加繳逾期附加費用(surcharge of late payment,大個體160美元、小個體80美元、微個體40美元)。

美國專利費用自2018年1月16日起調漲 2
美國專利費用自2018年1月16日起調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