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專利辦理變更之一文多案實務 以往專利申請人如已申請多件臺灣專利,爾後變更其名稱和地址等,則需逐案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變更登記。對此智慧財產局於2014年11月公告增訂專利案辦理變更之一文多案申請作業。此一文多案之變更事項不僅包括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之基本資料如名稱/姓名、地址、國籍、代表人 (閱讀全文…) Read More
日本自2015年4月1日起實施之專利及商標法修法要點 日本政府為因應業界要求及適應世界智慧財產保護之趨勢,對於專利法和商標法作部分重大修正,並公佈自2015年4月1日起實施,其修正要點如下。 (閱讀全文…) Read More
臺灣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延緩實體審查 按現行臺灣發明專利申請案為採行實體審查制度,申請人可於發明專利申請之同時或申請後三年內申請實體審查。智慧財產局因考量專利申請人申請策略、專利布局及專利商品化時程,而自104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人提出延緩實體審查之申請。亦即,如發明專利申請案已於專利申請之同時或 (閱讀全文…) Read More
中國大陸知識產權法院簡介 中國大陸知識產權法院的構想,係於2008年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首先提出。在2014年,先由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8月時通過《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又在11月公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 (閱讀全文…) Read More
專利之核準事由及不準事由 就發明專利申請案而言,其不準事由係規定於專利法第46條第1項:「發明專利申請案違反第21條至第24條、第26條、第31條、第32條第1項、第3項、第33條、第34條第4項、第43條第2項、第44條第2項、第3項或第108條第3項規定者,應為不予專利之審定」,而專利法第47條第1項則規 (閱讀全文…)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