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部門商標局於2017年3月30日公告商標各項申請規費將自2017年4月1日起調降50%,下表為調降後之申請規費。
申請項目 | 規費 / (單位: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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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 | 300元 (指同一類十個商品以內,如超過則每個商品加收30元) |
註冊證補發 | 500元 |
轉讓(讓與) | 500元 |
續展(延展) | 1000元 |
續展遲延 (在六個月寬限期內) | 250元 |
商標評審 (對商標爭議的裁決) | 750元 |
變更 (商標申請人之名稱及地址、商品更正或減縮等) | 250元 |
註冊證明 | 50元 |
集體商標註冊 | 1500元 |
證明商標註冊 | 1500元 |
異議 | 500元 |
撤銷 (三年內未使用商標) | 500元 |
使用許可合同備案 (授權登記) | 150元 |
其中上述商標註冊申請費,原於2015年10月15日由人民幣800元調降至人民幣600元,此次再調降至人民幣300元,換算成臺幣後與現行臺灣商標註冊費用(每件新臺幣3000元,指同類20個商品以內,如超過則每個商品加收新臺幣200元)相較為低約五成,而且中國大陸商標核準後不必再繳付註冊費,臺灣卻需另繳付每類註冊費新臺幣2500元;但上述集體或證明商標註冊的申請費人民幣1500元,換算成臺幣後和臺灣團體或證明標章申請費連同註冊費的總計費用(每件新臺幣5000+2500元)則大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