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簡稱AEP)自2010年1月1日啟用。智慧財產局每年各季皆有統計發明專利申請案提出AEP申請的件數,下表為2018年AEP申請相關統計資料。
2018年 AEP申請件數 | 事由1 | 事由2 | 事由3 | 事由4 | 共計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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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人申請件數 | 27 | 3 | 111 | 34 | 175 (-51%) |
外國人申請件數 | 148 | 7 | 9 | 3 | 167 (-49%) |
合計 (百分比) | 175 (51.16%) | 10 (-2.92%) | 120 (35.08%) | 37 (-10.81%) | 342 (-100%) |
首次審查回覆 平均時間 | 42.1天 (1.41月) | 51.3天 (1.71月) | 79.4天 (2.65月) | 61.1天 (2.04月) |
備註:
事由1 –對應外國申請案經外國實體審查而核準者
事由2 –對應外國申請案經美日歐專利局核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檢索報告但尚未審定者
事由3 –發明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者
事由4 –綠能技術相關發明
依上表所載,2018年AEP案件的國內及國外申請人各占五成,國內申請人主要以事由3請求加速審查,國外申請人則以事由1居多。依據智慧財產局的加速審查作業方案,申請人如文件齊備,審查結果通知的預估時間,事由1和2為6個月,事由3和4為9個月。按2017年之AEP案件首次審查回覆時間,事由1至4分別為71.1天、79.4天、129.7天和97.2天。與2017年相較,2018年AEP申請案件略減,但各事由的審查時間都已加快。因此申請人之發明專利申請案如符合AEP要件,可多利用AEP方案以早日取得專利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