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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專利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臺灣專利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1

智慧財產局於2020年5月19日修正並公告更新後的專利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其中三大專利類型的發明、新型和設計專利申請,分別列表如下。

發明申請案初審
編號技術領域平均首次
通知期間
處理期間
1生活用品15個月20個月
2土木建築16個月22個月
3一般機械工程16個月22個月
4運輸、成型16個月22個月
5通訊18個月24個月
6量測、光及儲存裝置12個月20個月
7有機、無機化學、冶金、金屬表面處理、電鍍12個月20個月
8紡織及不屬別類之柔性材料、造紙及紙製品加工16個月22個月
9醫學工程16個月22個月
10資訊15個月22個月
11半導體12個月20個月
12電力、基本電子電機元件12個月20個月
13電子商務、金融科技18個月24個月
14光電液晶12個月18個月
15生物技術、醫藥品、農藥、食品18個月24個月
發明申請案再審
編號技術領域平均首次
通知期間
處理期間
1電機18個月24個月
2機械、日用品14個月18個月
3化工18個月24個月
4生技、醫藥22個月28個月
新型和設計申請案
平均首次通知期間處理期間
新型申請案4個月5個月
設計申請案初審6個月10個月
設計申請案再審6個月12個月

上述處理時限從智慧財產局收文日起算,不包含因提出文件不齊備而通知補正或申復之期間。發明申請案需於專利申請之同時或三年內提出實體審查申請,設計申請案由智慧財產局自動進行實體審查,而新型申請案僅為形式審查。

由於智慧財產局積極推動優化審查效能和品質,所以專利案件一直維持穩定的審查效率。實務上,近年來智慧財產局對於一般專利案件的實際審理時間比處理時限短,且約七成以上的新申請案於初審階段核準。依據2019年智慧財產局資料,發明和設計專利申請案之初審核準率各占75.4%和86.4%,而平均處理期間參見下表。

2019年平均首次通知期間平均審結期間
發明申請案初審8.4個月13.6個月
設計申請案初審6.2個月7.5個月
臺灣專利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2
臺灣專利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